| 问题 | 个人股权转让的纳税时点如何确认? | 
| 答案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 依据: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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