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因此金钱之债一定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哪些情形不可适用? |
| 答案 |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履行。非金钱债务存在上述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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