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公司因少缴税款,被税务机关予以处罚,追征税款和滞纳金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
答案 | 一、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二、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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