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和抵扣进项税额的期限是多久? |
答案 |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 依据: 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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