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怎么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
答案 | 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条例第八条(一)项的免税规定。 “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范围内从严掌握。 ![]()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
随便看 |
|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