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APP年度汇算时提示: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除费用”,不可重复扣除。如您需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填报,可先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否则上述项目将默认为0。怎么处理? |
答案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出现这个提示是因为在经营所得年度报表中填写了相应的扣除,需要先更正申报经营所得年度报表,将“是否有综合所得”栏次选择“是”,然后再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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