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有什么职权? |
答案 |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②通过公司章程; ③选举董事会成员; ④选举监事会成员; ⑤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⑦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岀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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