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形式合法的但实质上无效的出票行为所记载的收款人如果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他人怎么办? |
答案 | 形式合法的但实质上无效的出票行为所记载的收款人,将其背书转让给他人。例如,无权代理人A以甲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支票,收款人乙公司明知A没有代理权,根据上文分析,代理行为无效,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如果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符合善意取得要件的情况下,丙公司应可取得票据权利。就票据关系的其他当事人而言,乙公司承担背书人的票据责任;根据《票据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甲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A承担作为出票人的票据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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