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籍个人在境内担任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或董事费所得是否需要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
答案 | 对于担任境内居民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以下统称高管人员),无论是否在境内履行职务,取得由境内居民企业支付或者负担的董事费、监事费、工资薪金或者其他类似报酬(以下统称高管人员报酬,包含数月奖金和股权激励),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均需在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高层管理职务包括企业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随便看 |
|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