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答案 | 【事项名称】 出口退(免)税证明开具 【办理材料】 1、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复印件 1份 2、《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及申报电子数据 的原件1份 3、委托方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1份 4、《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及申报电子数据的原件 1份 5、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复印件 1份 6、代理进口协议的复印件 1份 7、《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及申报电子数据的原件 1份 8、出口发票的原件 1份 9、税收通用缴纳书的复印件 1份 10、《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及申报电子数据的原件 1份 11、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 1份 12、计提销项税的记账凭证的复印件 1份 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复印件 1份 1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复印件 1份 15、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复印件 1份 16、《中标证明通知书》及中标设备清单表的原件 1份 17、财政部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通知》或财政部门与项目的主管部门或政府签订的《关于XX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XX项目”转贷协议(或分贷协议、执行协议)》的复印件 1份 18、《中标证明通知书》及中标设备清单表的原件 1份 19、招标机构对分包合同出具的验证证明的原件 1份 20、招标机构对联合体协议出具的验证证明的原件 1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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