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知识:
问题
一般纳税人可以暂停预缴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
答案
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2)
随便看
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权的效力按照哪些情形处理?
经济法考试中,买受人在出卖人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支付合理对价取得已被设立担保物权的动产,担保物权人请求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有哪些情形除外?
经济法考试中,担保人在设立动产浮动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又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新的动产,哪些权利人为担保价款债权或者租金的实现而订立担保合同,并在该动产交付后十日内办理登记,主张其权利优先于在先设立的浮动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经济法考试中,最高额抵押的概念是什么?
经济法考试中,9.依《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有哪些情形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经济法考试中,抵押权主要有哪些消灭事由?
经济法考试中,质权的概念是什么?
经济法考试中,最高额质权是什么意思?
经济法考试中,质权是如何消灭的?
经济法考试中,留置权的概念是什么?
经济法考试中,怎么样就是留置权?
经济法考试中,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哪些要件?
经济法考试中,所担保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经济法考试中,留置物的范围是什么?
经济法考试中,留置权人如何行使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人有利息收取权吗?
经济法考试中,留置权人有保管义务吗?
经济法考试中,留置权人有通知义务吗?
经济法考试中,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是怎么样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biomimicry
biomolecule
biomorphic
bionic
bionically
bionicist
bionics
bionomic
bionomics
bio-organic
biophysical
biophysically
biophysicist
biophysicists
biophysics
biophysicses
biopic
biopics
bioplasm
biopoeic
biopolymer
biopsic,bioptic
biopsied
biopsies
biopsy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3-2024 tjta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 1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