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加税的纳税地点在哪里? |
答案 | 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纳税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义务人。如果您选择的是“月销售额在10万以下“,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自动减免,因此入库税额为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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