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处以上工资薪金但综合所得不超过十二万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
答案 | 您好,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此外,如果您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应当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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