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政策到期后,在1号公告出台前部分纳税人已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可以退还相应的税款吗? |
答案 |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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