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税年度汇算扣除信息? |
答案 | 有以下情形的,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一、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二、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三、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四、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 |
随便看 |
|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